关于召开“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协调会的通知

发布者:张云发布时间:2017-10-24浏览次数:1381

(院/部/室)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7〕63号)和上海市教育评估院《上海市教育评估院关于开展2017年本市高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沪教评院〔2017〕17号)的精神,学校决定召开“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协调会,启动2017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是建立高等教育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测机制的重要基础,将作为今后学校质量常态监测、院校评估、专业评估和认证及撰写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重要依据,并将应用到高校分类评价考核与生均拨款核算、本科教学评估、专业认证等各项工作中。由于填报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涉及单位多,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指派专人(下称联络员)负责数据填报工作。

二、采集工作参与单位

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团委、校长办公室、教务处、人事处、科研处、发展规划处、财务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研究生工作部(处)、国际交流处、信息化办公室、校友会、图书馆、后勤实业发展中心、体育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

三、各有关单位请于10月25日前,将《联络人员信息回执》(见附件1)纸质版(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送至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行政楼1818室),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xzlgl@sues.edu.cn)。

四、数据采集计划安排

第一阶段:基础表数据填报(10月20日-10月27日);

第二阶段:其他数据采集、录入、审核(10月28日-11月7日);

第三阶段:跨部门数据协调,数据整体审核,数据报告初稿生成(11月8日-11月17日);

第四阶段:问题梳理,异常值整改,正式上报(11月18日-11月27日)。

五、协调会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10月27日上午8:30

地点:行政楼506

会议主持:鲁嘉华副校长

请各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和联络员准时参加会议。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天琪联系电话:67874038

地址:行政楼1818室

附件1:联络人员信息回执.doc

附件2: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沪教评院〔2017〕17号上海市教育评估院关于开展2017年本市高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pdf


                                          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2017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