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院(部/中心):
为确保新学期研究生、本科生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维持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学校将开展新学期教学巡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校级巡查组:另行通知
院级巡查组: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
二、巡查要求
巡查组通过对教风、学风、教学保障等情况进行巡查,包括教师到岗情况、学生出勤情况、教材到位情况、教师授课状态、学生纪律情况、教学设施情况等,并填写《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巡查记录表》。
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开学教学巡查工作,组建院级巡查组,对新学期第一天第1节课的教学情况进行实地巡查。巡查组应如实反馈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属于自身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应尽快整改解决;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问题应及时反馈。
院级巡查组请于9月2日(星期一)下午3:00前将填写好的《教学巡查记录表》送至行政楼B109室王诗晴老师处。
质量管理办公室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