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中心):
为了迎接2016年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进一步规范课程考卷管理,现就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所有课程试卷开展院部(中心)自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请各院(部/中心)对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所有课程试卷自查。
二.自查要求
按《试卷检查评价表》(附件1)重点自查:
1.命题符合大纲要求,A、B卷题量与难度恰当,重复率低于15%;
2.试卷各题分值表明清楚,累加与总分相等;
3.阅卷评分准确无误,试卷分析具体、改进措施明确;
4.每门课程试卷填写《试卷检查评价表》。
三.后续安排
教务处将在院(部/中心)自查的基础上,于本学期20周组织教学督导组及相关人员到各院(部/中心)对试卷进行抽查,按《试卷检查评价表》标准进行评价。
联系人:陆凤鸣 电话:67874039
特此通知
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2016.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