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中心):
为进一步了解期中教学情况,方便采集教学信息和拓展教学沟通渠道,现定于在2015年12月7、8日(周一、二),召开院(部、中心)教师座谈会,请各院(部、中心)在11月27日(周五)前将召开教师座谈会的时间、地点报教学质量科(教学楼A109)。请学院做好组织工作,按照规范要求做好记录工作,并将记录本于12月11日(周五)前交教学质量科。参加座谈会的教师应具有代表性,涵盖各个年龄段、职称和专业。
注:座谈会记录本电子表格放于校FTP/教务处/下载专区/陆凤鸣文件夹
教 务 处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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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执
_______________学院教师座谈会
日期 | 时间 | 地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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