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6(2)关于召开院(部、中心)教师座谈会的通知

发布者:张云发布时间:2016-05-04浏览次数:773



各院(部、中心):

为进一步了解期中教学情况,方便采集教学信息和拓展教学沟通渠道,现定于在201651617日(周一、二),召开院(部、中心)教师座谈会,请各院(部、中心)在510日(周二)前将召开教师座谈会的时间、地点报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行政楼1825室)。请学院做好组织工作,按照规范要求做好记录工作,并将记录本(纸质和电子版)527日(周五)前交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参加座谈会的教师应具有代表性,涵盖各个年龄段、职称和专业。

注:座谈会记录本电子表格放于校FTP/教务处/下载专区/陆凤鸣文件夹


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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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 执

                _______________学院教师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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