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中心:
根据《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骨干教师教学团队激励计划》(沪工程人〔2013〕33号)文件精神,学生导师(课业导师、学业导师)是实施和完善学分制必要的组织保证,是教学团队的重要职责,是充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建立新型师生关系,实现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
为了充分发挥全校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形成全员育人的良好局面,体现优秀学生导师的引领作用,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优秀学生导师评选活动。现就优秀学生导师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1.具有丰富学识、高尚师德、严谨治学态度和健全人格,引导学生勤奋学习、追求卓越、献身科学。
2.通过导师扎实而有效的工作,帮助低年级学生尽快适应大学学习方法,了解、热爱本专业,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
3.关爱学生,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心理状况,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是教学团队成员,担任学生导师(课业导师、学业导师)必须有二届或二届以上。
二、参评办法及要求
1.各院、部、中心根据参评条件,向学校推荐候选人1名;
2. 推荐优秀学生导师的教师需填写《2016年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优秀学生导师报名(推荐)表》;
3. 学校组织专家对推荐候选人举行学生导师工作汇报(每人10分钟,准备好PPT)评议,并结合学生评议结果,评选出校2016年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优秀学生导师。
4.请各院、部、中心于2016年5月20日前将候选人《2016年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优秀学生导师报名(推荐)表》交教务处, 联系人:陆凤鸣,电话:67874039。
本评选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2016年5月6日
附件1 2016年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优秀学生导师报名(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