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院部(中心)2016年毕业设计(论文)自查的通知

发布者:张云发布时间:2016-06-21浏览次数:769


各院(/中心)

为了迎接2016年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进一步规范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现就2016届所有毕业设计(论文)开展院部(中心)自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请各院(/中心)2016所有毕业设计(论文)自查。

二.自查要求

1.教师自查

《毕业设计(论文)自查表 - 教师 学院用》(附件1)自查。

2.学院自查

《毕业设计(论文)自查表 -学院用》(附件2)自查。

三.后续安排

教务处将在院(/中心)自查的基础上,于本学期20周组织教学督导组及相关人员到各院(/中心)2016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抽查,按《毕业设计(论文)检查表 学校专家用》(附件3)标准进行评价。

联系人:陆凤鸣  电话:67874039

特此通知



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2016.6.21


附件1 毕业设计(论文)自查表(教师、学院用).docx

附件2 毕业设计(论文)学院自查表.docx

附件3 毕业设计(论文)检查表(专家用).docx